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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有缝的女人留不住幸福··

时间:2009/10/4 0:18:28 点击:

回忆我久远的样子,我的短发,清澈的笑,我的很久以前的事儿,它们是干枯的眼瞳里明媚的太阳,是湿漉漉的树干上盛开的欢笑的花朵。像一颗尘埃,落在过去,掉在眼里就想流出泪来,所有人都有一段青春是苦涩的吧,总有一些岁月是用来想念一个人的吧。
文/浅笑



【一画面,逆光的景刺伤我的瞳孔。】

"我的世界是一朵百合花,不停地剥开,到最后一无所有"这是哲学家的话,小暮夭夭和我都很喜欢这句话,只是我们都不懂。

晴天,明媚的蓝,灿烂而美好,日光一圈一圈笼罩着大地,原来,我的幸福已从我的指间流走,你我都逃不开宿命的安排,连挣扎都那么苍白无力,原来,幻想太过于天真,一切终究远离,记忆在无止境沉溺蔓延,依旧怀念如初,用一种执拗的姿态守望童话的花园。

在我的印象中,苏小暮永远周身名牌,一张姣好的娃娃脸,那清高的气息,由她那玲珑的曲线和细瓷般的皮肤中渗出。陶夭则完全不同,陶夭的母亲说,第一眼见到这个小女孩,那么漂亮、安静,很多人围在旁边看,她上前,女婴对她粲然一笑,然后她就立即决定收养这个弃婴,她觉得这一笑称得上“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了,是的,陶夭是个孤儿,但是她很幸运,她的养父母没有再要孩子,很宝贝她,也许是因为溺爱,陶夭的缺点很多,脾气太臭,任性,敏感且多疑,很执着,却又不明白在坚持些什么。 小暮和夭夭都是寂寞的孩子,她们的任性让她们在学校都只有我这一个朋友,而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所以小暮夭夭总是来找我,小暮总叫我浅浅,夭夭总是笑着叫我姐姐。小暮和夭夭都和我太不相同,所以我们是好朋友。但是她俩却总互不欣赏。我们都是指间有缝的女子,有个传说指间有缝的女子留不住幸福,我们总是说不相信,但又暗地里担忧。


我认识小暮的时候,她还很年轻,腰肢像水蛇一样细,顾盼流转的眉目充满柔情,那年她爱上那个目光闪烁英俊的男生,那年我们十七岁,张明亮从某个城市的某个学校转来,听说这个名字俗气的男生会吸烟喝酒女朋友一大堆,可是小暮还是对她一见钟情,那个时候一下课小暮就拽着我趴在阳台上寻找楼下某个人的身影。那些那些,小暮你是否还记得,我们一起上学放学,我们故意走在张明亮的旁边。终于他注意到了小暮的美,然后他很自然的截住小暮说喜欢她,小暮说他深沉温柔的眼神看她的第一眼,就令她忘却了寒夜里的恐惧与伤痛,那些天小暮开始穿上鹅黄粉绿色彩艳丽的衣衫,总是不停的问浅浅,浅浅我够美么,配得上他么?总是抱怨在一起的时间那么短暂,总是含着浅笑望着楼下喧哗中的某个身影,开始听一些温暖的歌读一些美好的文字。开始幻想一些天真的未来。
那个时候的阳光是那么纤细和慵懒,在阳光下,好像连灰尘都变得柔软起来,让你很容易的错以为阳光是小暮一个人的,她有着我渴求的温暖。


我认识陶夭的时候她已经和程俊在一起了,陶夭对程俊说:要么不要靠近我,要么就真心对待我,因为我很脆弱,伤不起,你要谈恋爱,还是找那些会谈恋爱的孩子吧,尝够了恋爱的美好,再爽快地分手。程俊揉揉她的短发把围巾围在夭夭脖子上说,你这恋爱专家,话真多。就这样,夭夭深陷下去,她对我说,姐姐,我好像比冬天的阳光更温暖,一切其它的事在我眼中都失去了吸引力呢。而我还是无法体会到那是怎样的感情,但是我明白了,他上要去爱上一个男人,她要脱离行驶的轨道,我能给的只有友谊,代替不了爱情。
她说,姐,你看这是程俊今天送我的盆景,好不好看?好不好看?是热带植物呢,我一定要好好养它。 她说,姐姐,程俊今天带我去吃西餐,我好喜欢那里怀旧味道的时尚感,是不是很浪漫呢。
她说,姐,这是今天程俊买的栗子面包,你尝尝看,是不是很好吃呢?
夭夭带我去金鱼商店,她指着两条金鱼说,姐姐,你快看,快看,这条大一点的叫天长,这条小一点的叫地久,很漂亮吧,是程俊取的名字呢,等我们有了家就买有机玻璃,把天长和地久都买回家,永远都不分开。眼前的夭夭语音清脆动人,看似不起眼的五官,组在一起却莫名的洋溢着奇异的吸引力,很自然的成为旁人注目和关爱的焦点。

我很羡慕神采飞扬的夭夭,在我眼里夭夭一直是那种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小丫头,毫不掩饰的大把大把挥霍着青春,毫无顾忌的去爱一个人,分享着她的快乐。


小暮是个寂寞的孩子,她的母亲是个端庄优雅的成功女人,小暮说她曾经泪流满面地将菜热了无数遍,在无助的黑夜等待深夜不归的丈夫,然后在一个夜晚她离开家,她的丈夫并不知道自己酒气熏天的叫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或许他根本就不知的那一夜陪伴她的是谁,小暮的母亲说一个女人只有在等待时才是真正的女人,所以悲哀的代名词就是女人。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等待就是不自觉的蓄起希望,耳边只能听着钟滴答的声音,每有一点其他声音你的心跳开始加快血液开始滚烫身体瞬间变得轻盈,感觉自己好似水蒸气一样飞升,然后声音静止,你开始觉得寒冷,空气稀薄,一切凝固,你听到自己的心猛烈的震碎一块,血液开始外渗灵魂伴随着同处一起外渗。我想小暮的妈妈一定是认为自己承受不起这样的疼痛才决心该做些其他的事。



【一叠光,兀自地穿透苍白了幸福。】

然后我相信一切事都早已注定,张明亮写了一封情书给芯娜,一个连名字都那么妖娆的女生,那天芯娜跑到讲台上穿着短裙长靴,笑意盈盈的用她那像放在豆腐上的一颗樱桃的唇朗诵那封信,我想当时小暮脑子里应该一片空白,因为她的手那样冰冷,抓得我很疼,那天他们就哪样分手了,在操场上唯一的那棵木香树下,细碎的花在风中飞扬,我记得小暮沾满了花香嬉笑着凑到我面前,猝不及防的抱住我,转身离开。

我有理由相信那段日子是小暮一生中最甜蜜的时刻,然而最后却成了最酸涩最痛苦的回忆,随后,一个下雨的傍晚,我们很开心的打闹,小暮很夸张的笑转成哇哇大哭,他终于把那些曾经都变成了回忆,后来,张明亮又来找过小暮,原来有着长长睫毛薄薄嘴唇的英俊男生哭起来也是那么难看,午后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小暮说友情和爱情都容不下一点欺骗,一次背弃便会变成一条难以超越的鸿沟,相互间的信任是无价的,一旦失去就在也回不去了,那伤轻轻碰触就撕心的痛。

然后,我很坚信的认为程俊一定会带走一夭夭痛苦的回忆,他就是夭夭的幸福。我看到他眼神中充满了怜爱之情。和张明亮闪烁的目光不同。
接下来的日子,我为了考试、毕业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暇顾及夭夭,无暇顾及那些温暖的感情,我望着镜子里苍白的脸庞、僵硬麻木的嘴角,才发现我已经很想念夭夭那样肆无忌惮的笑了,我急需要一个幸福的人来证明我也很幸福。但现实离我的想象相差太远,夭夭又变得孤单了,寂寞的让人心疼,她对着我笑,笑得麻木酸楚,却还是不停的笑,然后对我说,姐姐,天长被别人买走了。我问原因呢?她摇头,没有原因,就是不爱了。我开始为她构造故事,凭着对程俊眼神的记忆撰写一个又一个的原因,夭夭忽然笑得像以前一样明艳动人,她说,姐,你去写童话吧。我已无话。
微笑,接近,相爱,然后离别,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简单得让人难以置信,却又让人心甘情愿深陷在其中。能做的就是遗忘,遗忘某个眼神,遗忘某个手心的温度,某滴眼泪落下的弧度。原来都是我执着地想寻找一线阳光,一直想留一个“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结局。





【一首歌,荒芜了记忆的沧海桑田。】


我遇见了小暮,她变得更漂亮了,体态匀称并非性感,长发挽起,没有佩戴任何首饰,她说:你好像没什么变化,怎么还是一个人,我前段时间去了西藏,改天送你一本经书,你已经不再是二十岁了,应该了解人生的不圆满别老是犯箴戒,人太执着不会快乐的。她语气闲闲,一副洞察事态的样子。她说你怎么不说话呢。我说:在消化你的话呢。她说:那就对了,你说我们这个时代找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这么久这么难呢。我说:上一代把指标都用完了。我们对视,一笑莞尔。释然!


再见到夭夭,素白平静的一张脸,刘海别在耳边,微笑的样子,她说,姐,你看我也要毕业了呢。 我知道那懵懵懂懂的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女孩,一去不复返了。我说,夭夭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成人的方式,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学会隐忍,隐忍爱情时的喜悦和痛苦时的悲伤。不是每个美好的开头都有美好的结尾。我说,夭夭谢谢你,我终于可以从童话中走出来了。



12点,我在无边的黑夜里清醒过来,四周寂静无声,初秋的天气,薄被微凉,这个世界上每一人都有隐痛,一家一家的窗口,望进去全是疑似的美好,其实并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了解另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即使人们曾如此的靠近。我想小暮不知道,那封情书我也收到了,面对那些曾经的伤,相见不如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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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笑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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